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薇薇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69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总结和推广课程建设经验,充分做好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申报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学校将组织已立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1.2019-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但未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的课程。

2.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建设的一流课程,默认通过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1. 各课程负责人依据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从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简要总结立项以来课程的建设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参考“国家一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提出下一阶段特别近一年对应的措施和方案,条目式撰写,形成“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报告”(附件3)。

2. 为做好下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有意申报省级一流课程的,需同时填写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书(附件4)。

        三、考核方式

年度考核采取总结材料+PPT汇报形式,现场或者远程答辩方式进行(包括陈述和回答评委提问),重点介绍课程立项以来建设成果、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建设规划,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材料要求

1.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建设的一流课程,需填写一流课程建设任务书,并报送纸质版一份。

2.已立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报送建设报告、申报书纸质版各一份。

3.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与改革科,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现场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原;电话:83105909。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2.国家一流课程评审指标(供参考).pdf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报告.docx

附件4.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书.rar

附件5.2019年-2021年在建一流课程建设汇总表.xlsx

附件6.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doc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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