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k发布时间:2019-09-06浏览次数:965

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99日~915日。

二、报名对象

1.在籍在校学生;

2.结业需换发毕业证或申请学位证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三、报名要求

1.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附件1),学生均可报名重修;

2.学生重修的课程应与本人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一致(课程号相同);

3.学生可根据本人课表空闲状况,首先选择便于跟班学习的课程进行重修报名;

4.如课程不再开设,经所属学院、教务处批准,学生可申请重修同等课程学习。

四、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重修选课指南(附件2),报名时间结束后错漏不再增改;

2.不在籍学生的重修和转专业补修,学生应到所属学院教务科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由学院教务科负责汇总并于916日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严禁在校学生跨校区重修选课,跨校区选课结果不予承认;

4.学校会根据重修选课情况安排课程开班或者跟班学习(另行通知);

5.建议使用IE浏览器进行登录(其他浏览器兼容性差);

6.如多人共用设备,首次登录系统应查看系统主界面右上方学号及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异常,应“注销”并重新登录),完成选课后注销退出系统。

五、重修缴费

1.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学分;报名学生于917日—920日通过手机银行或微信建行公众号自主缴费(附件3);

2.不在籍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917日—920日)到财务处现场缴费;

3.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重修选课操作指南.doc

附件3:自主缴费说明.zip

附件4:重修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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