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jwk发布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849

各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重点打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  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全校拟遴选30个项目作为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项目选题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体现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综合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难度和工作量适中。

1.对学生的要求

1)申报范围为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学生需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自主学习能力强,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2)申报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就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选题的相关主题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通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1篇;

(2)相关成果已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

(3)相关成果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排名前二);

(4)主持过与论文最终选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  对指导教师和学院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教师每届只能申请指导1个项目,原则上指导的本科生与所在(或归口)学院一致。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制订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督促学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研究工作,把培养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贯穿与整个培养过程。

2)各学院应尽早启动本科生导师制,制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鼓励学生在大一、大二进课题、进团队、进实验室,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争取让学生早出、多出成果。

二、项目管理

1.“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附件1)为建设目标,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项目的实施,免费向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实验设备等。

2.项目结题时间以相应项目负责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为最终时限。结题时,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等级应达到优秀。

3.学校鼓励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并给予一定奖励。发表论文须注明“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立项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学生汇报已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研究计划,专家提出指导和改进意见。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项目退出培育计划。

三、经费管理

1.学校为“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设立专项经费,资助经费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主要用于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费、论文版面费等必要开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发票单据由学生、指导教师、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报销。

2.学校给予获准立项的培育项目2000元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的追加1000元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大二、大三学生自愿申请,并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各学院应对申报学生的项目及前期成果进行审核遴选,并签署意见。上报项目原则上每专业不超过2项。

3.学校评审。教务处聘请专家对学院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请各学院加强对2015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过程管理,切实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同时,积极组织大二、大三学生申报校2019年“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并于2019年4月2日前将《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xzit.edu.cn。联系人:石锋;联系电话:83105332(内线:5332)。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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