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

发布者:刘薇薇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1265

徐州工程学院文件

徐工院教发〔201910


徐州工程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

指导性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组织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的集中体现和实现途径。为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建设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应用技术型大学的战略部署,持续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遵循知识、技能、素养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四大观”办学理念为引领,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要为导向,以学生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为核心,以学生素养提升协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厚基础、善实践、能创新、高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落实课程思政与专业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道德素养,提升学生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科学定位,目标导向
充分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研,明确专业主要就业服务面向,精准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和发展趋势,围绕“四大观”办学理念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科学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设计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强化能力培养,确保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的契合,实现人才培养由学科主导转变为专业主导。
(三)对接标准,突出特色
统筹考虑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专业认证)标准、新工科建设要求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等有关要求,以标准为基准,以各类评估认证为抓手,结合学校区位优势和服务面向,全面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切实体现“地方性、应用型”办学特色。
(四)整合内容,优化体系
借鉴国内外标杆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吸收企业、用人单位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依照真实生产过程和岗位核心能力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整合课程,协调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线上与线下、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提高课程的整合度和挑战性,加强课程内容在逻辑和结构上的有机衔接,整体优化基于行动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突出学生能力培养与职业养成的有机融合。
(五)强化实践,提升能力
完善“产学结合、研教融合、层次分明、行动导向”的实践教学体系,优化实践教学内容,丰富实践教学形式,拓宽能力培养渠道。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把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业训练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纳入人才培养,形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科研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培养方案主要内容
(一)培养目标
各专业应围绕学校“按照立德树人要求,大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确立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清楚描述学生最具竞争优势的就业领域,毕业后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为5年左右)的实践应该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能够承担的社会与专业责任。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该具有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描述,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毕业要求应逐条进行具体表述,要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全面覆盖国家专业标准要求。工科专业须参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确定毕业要求,其他专业可结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相关专业认证要求确定毕业要求。
(三)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一个专业中开设的能体现该专业最基本面貌、培养学生专业核心素养的课程总称。各专业根据专业认证和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有关要求,合理设置专业核心课程5-8门。
(四)学制与毕业条件
学制:标准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毕业条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取得至少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五)学位及授予条件
学位:本专业授予的学士学位。
授予条件:《徐州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六)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和实践教育平台组成。按课程属性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必修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三个模块,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个模块。
    1.
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由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两类组成。
1)通识必修课
通识必修课是指各专业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类、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大学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类、大学语文类、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
    ①
思想政治理论类。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执行,除理论教学外应设置不少于2个学分的实践教学。
    ②
形势与政策。在第一至八学期开设,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课程学分统一记在第八学期。
    ③
军事理论。在第一学期开设,具体开设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
    ④
大学体育。所有非体育类专业学生必修。第五、六学期所修的体育课,学分统一记在第六学期。
    ⑤
大学英语。所有非英语专业学生必修。
    ⑥
计算机基础类。所有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必修。人文社科类专业建议开设大学计算机或Office高级应用;理工科类专业可结合专业需要选修不同的信息技术及程序设计课程。
    ⑦
大学语文类。除人文学院相关专业外其他专业应在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课程中选修一门。
    ⑧
其他。所有专业必须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素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课程。
2)通识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程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艺术类、体育健身类、创新实践类等课程模块。所有学生需选修的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原则上不低于8学分,通识选修课程面向所有学生开放,原则上应跨学科选修。建议根据本专业认证要求选修有关课程。通识选修课在第二至七学期开设。
    2
.专业教育平台
专业教育平台由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组成。
1)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程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学生今后专业学习发展的基石,应充分体现学科的基础性、系统性、学术性、拓展性,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适应能力。建议各学院按学科大类设置学科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一般在第一至四学期开设。
2)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需在覆盖本专业知识体系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课程设置应围绕主要知识点对课程进行整合,削枝强干,注重社会需求,突出专业的基本训练与职业能力培养。所有专业均应开设专业导论课。
3)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应根据本专业学科优势和行业企业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综合素养培养、专业技能训练或专业职业能力拓展等方面的现实需求,灵活开设专业选修课或微专业课程群,增加学科前沿讲座类、研讨类、创新创业类课程或专业技能训练项目。 专业选修课程需在关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注重反映我校特色和行业、社会需求。专业选修课一般在第五至七学期开设。
    3.
实践教育平台
主要包括军事技能、科技创新实践、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综合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类课程。
各专业应建立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推进基于项目的教学改革。结合核心课程或课程群,理工、艺术类专业至少安排3个综合性课程设计或综合实训;文经管类专业至少安排3次学年论文或社会调查等。
1)各专业可根据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自主开设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综合实训等课程。
2)工科专业建议开设不少于1个学分的金工实习或电子工艺实习课程。
3)毕业设计(论文)应根据国家专业质量标准或认证要求合理确定实践周数,原则上不少于12周。
(七)学分安排与学分计算
    1.
学分安排
1)总学分要求: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0;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5,“专转本”(3+2)各专业不超过80学分。合理分配各学期学分,合理安排课程考核形式。
2)实践教学累计学分要求: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20%,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25%
3)学分结构比例: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相关专业行业标准等要求。
    2.
学分计算
学分计算的基本原则是:理论教学课程(含课内实验)16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置的实验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综合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大学体育144学时,计4学分。军事理论36学时,计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计2学分。最小学分单位为0.5学分。
四、组织实施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应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成立由院长牵头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组织、协调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抽调骨干力量,广泛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研,明确专业主要服务面向;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与修订,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修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更新观念,准确定位。要领会、吸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想、新方案、新成果,及时更新人才培养观念,科学规划人才培养过程。在科学分析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地方产业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优势资源,找准人才培养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根据岗位核心能力系统构建基于现实生产过程的行动导向课程体系。
    3.
深化改革,体现特色。在确保满足本科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应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整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和学校、专业办学特色,彻底解决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等问题,鼓励校企共建企业课程;杜绝因人设课等情况的出现,构建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为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4.
集思广益,严格把关。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吸收兄弟院校和用人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培养方案的研讨、论证。在修订过程中要合理分工、责任到人,构建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院长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严谨、可行。
    5.
强化管理,提高质量。为加强课程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所有专业核心课程均应组建课程教学团队。课程教学应充分贯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掘课程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做大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五、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徐州工程学院

201944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4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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